被口头辞退不安排工作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涉及金额:3382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店长口头辞退,不排班,不安排工作,口头辞退以不合适为由,不出具辞退通知书,要求签署自愿离职书,已经录音

诉求:恢复劳动关系,正常排班,或出具辞退通知书,依法补偿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店员

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口头辞退且不提供书面通知的行为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您已掌握的录音证据至关重要,是维权的有力依据。

    首先,用人单位店长以“不合适”为由进行口头辞退,拒绝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并试图诱导您签署“自愿离职书”,这些做法均不符合法定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出具证明。对方不出具的行为,直接导致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存疑,并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您的诉求明确合理。第一,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正常排班,这在法律上是完全可行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您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第二,要求对方出具合法的辞退通知书,这是您的法定权利,也是厘清事实、固定证据的关键步骤。第三,若您不要求恢复关系,可依法主张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根据您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计算,您所涉及的金额可能只是其中一部分,需具体核算。

    关于维权途径,鉴于用人单位拒绝协商,您应立即采取行动。建议您首先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即佛山市南海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其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应尽快准备材料,向佛山市南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解决此类纠纷的主要法律途径。您需要准备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录有辞退对话的音频文件及其文字整理稿、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录音证据应注意保存原始载体,并确保其清晰、完整,未被剪辑。

    在此过程中,请勿签署任何“自愿离职”等对您不利的文件。保持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所有交涉尽量通过微信、短信等可留存证据的方式进行。时间具有紧迫性,劳动仲裁申请受一年时效限制,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被口头辞退之日)起算。

    2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