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收取押金后不安排任务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涉及金额:95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在他们公司交了900元押金,说完成指定任务就归还,但是他们直接不给我任务
诉求:拿回我的押金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学生
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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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您可以立即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用人单位以提供任务为由收取押金后拒不安排工作,已构成违法,您有权要求全额返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及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反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您的维权途径清晰且紧迫。首先,请务必收集并保存好支付押金的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截图、沟通录音或能证明交款事实的任何凭证。这是您主张权利的核心证据。其次,您应立即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四平市)或您的实际工作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时需提交书面材料和证据副本,明确诉求为要求返还押金及可能的赔偿。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后,会责令公司限期退还。如果公司逾期不退,劳动监察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此案涉及金额虽不大,但性质明确,法律对用人单位此类行为的禁止性规定非常严格,您的胜算很大。行动的关键在于迅速固定证据并启动行政投诉程序,避免因拖延导致公司失联或推诿。劳动监察投诉不收取费用,是解决此类纠纷最高效的途径之一。请不要再与公司进行无谓的协商,应直接寻求公权力介入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1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