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底伤口因异物未清导致半年无法上班怎么索赔?
其他类型 1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退费纠纷(培训/课程/驾校,或其他退费)
所在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
涉及金额:10000
大致情况:2025年7月29,脚底外伤感染,在枣庄市立医院清创三次,住院2次,伤口五个多月不愈合,伤口反复结疤破溃流脓。2026月1月6号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清理出来两个石头子。市立医院清创三次没给清理干净异物,导致半年无法上班。
诉求:退费并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技师
所在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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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关键在于证明医院清创操作存在过错(如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未彻底清除异物)与您伤口长期不愈、无法工作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需要通过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来明确责任。
您的维权途径清晰:首先应固定所有证据,包括全部病历(尤其枣庄市立医院的门诊病历、住院病案、手术记录以及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发现异物的病历)、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如单位出具的扣发工资证明、劳动合同、近一年银行流水)等。随后,您可以向枣庄市立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可包括退还相关医疗费、赔偿误工损失(根据您的实际收入减少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司法实践中,因医疗行为造成明显肉体痛苦和精神折磨的可获支持)。
此案的核心在于专业鉴定结论,它将直接决定医院的责任比例和您的获赔金额。建议您尽快启动法律程序,以免超过诉讼时效。整个维权过程专业性强,证据要求高,需系统准备以争取您的合法权益。
14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