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已离婚,还有纠纷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
子女 / CHILDREN
已育
共同债务 / JOINT DEBT
有
共同债务 / JOINT DEBT
有
涉及金额 / VALUE
50000 元
学历 / EDUCATION
小学
职业 / OCCUPATION
服务行业
所在地 / LOCATION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有证据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双方现已离婚,离婚前一起购买了房子,离婚时签署了协议房子归我,我归还男方购房时所出的五万元,他就将房子过户给我一人。由于双方互不信任所以我采取提取现金,双方找一个见证人一起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他拒绝现金交易,必须转账到账才肯签字,我也不信任对方,担心他拿钱不签字,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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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建议通过第三方资金监管或公证提存方式支付款项,可有效保障双方权益,避免钱款支付后对方不配合过户的风险。具体操作上,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将五万元款项提存至公证处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如律师事务所),约定以对方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作为付款条件。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债务履行和合同履行的规定,能同时解决双方的信任危机。若对方仍无理拒绝合理方案,您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协助过户义务。整个过程中,保留好离婚协议、沟通记录等证据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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