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送的礼金被推脱不还能要回吗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恋爱时的金钱纠纷
案发地: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
涉及金额:31203
大致情况:我和一个女孩经媒人介绍认识 第一次见面后被她说看上我了 可以订婚 后以订婚为由让我买了衣服化妆品 和给她父母的礼品共三万多 后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来我家商量订婚是由 前天商量好我们昨天约个会 今天商量订婚 她又让我给她一万现金 我没给 到后来我俩在银行自动取款机我取了一千 被她从我手中拿走 回到家后 她又说钱不够 让我补差价 补完才来我家 我应该怎么挽回损失
诉求:挽回所有损失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无业游民
所在地: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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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能遭遇了以婚恋为名的财物诈骗,建议立即收集转账记录等证据。针对您咨询的恋爱经济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在目的未达成时,您有权要求返还。对方以订婚为名多次索要财物后推诿,其行为涉嫌借婚姻索取财物,您挽回损失的关键在于固定证据并明确法律性质。
首先,您需要系统性地收集并保存所有证据。这包括:您为对方购买衣物、化妆品及礼品的支付记录(如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银行流水、购物小票);您与对方就订婚事宜以及索要、给付钱财的所有沟通记录(微信聊天、短信、通话录音等),特别是能证明其以订婚为名索要财物以及事后推诿的对话;媒人的证人证言;您昨日在银行取款以及对方拿走现金的相关证据(如银行监控线索、在场人员信息)。这些是证明款项支付事实、具体金额以及对方行为模式的核心材料。
其次,在法律上界定该行为的性质至关重要。您为对方支出的三万余元,特别是明确以“订婚”为由产生的花费,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赠与是以双方最终缔结婚姻为条件。现对方无正当理由一再推脱订婚,致使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赠与条件已不成就,您有权要求撤销赠与并返还全部财物。对方后续继续索要钱财的行为,进一步佐证其缺乏缔结婚姻的真实意愿。您未予给付的一万元现金以及被其强行拿走的一千元,也属于此纠纷的一部分。
关于具体的维权途径,您应按以下步骤操作:第一步,立即整理好上述全部证据。第二步,携带证据向案发地即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的公安机关报案,控告对方涉嫌诈骗。公安机关的介入能有效施加压力并调查事实。第三步,若公安机关认为属于民事纠纷不予立案,或经协调对方仍不退款,您应果断向梁园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由可定为“婚约财产纠纷”或“赠与合同纠纷”,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返还您支付的全部款项31203元及利息。诉讼是解决此类经济纠纷、挽回您全部损失的最终法律保障。整个过程中,请勿再与对方进行任何私下财物往来,所有沟通尽量保留记录。
4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