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被骗了加盟费怎么办?
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该加盟品牌方在招商时作出“每月至少两三千收益”、“滞销商品免费换”等承诺,但实际经营中完全未履行,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虚假宣传乃至合同欺诈。依据《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您可以主张对方存在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及相关货款。
您的核心诉求是退费,维权路径清晰。首先,务必系统性地整理并保存好所有证据,这是维权成功的基石。关键证据包括:与品牌方招商人员沟通的全部聊天记录(特别是关于收益承诺、引流服务、退换货政策的对话)、双方签订的加盟合同或协议文本、您支付36800元费用的转账凭证、门店每月惨淡经营状况的证明(如流水、现场照片视频),以及您多次联系负责人反映问题但对方推诿或拒绝处理的记录。
在证据完备的基础上,您可以按以下步骤推进:
1. **正式发函交涉**:向品牌方注册地及合同约定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建议使用快递并保留凭证)发送《律师函》或《解除合同及要求退款告知函》,明确指出其违约与欺诈事实,正式提出解除合同、退还全部款项36800元的诉求,并设定合理答复期限。
2. **行政投诉举报**:若对方不予理会,立即向品牌方所在地及您本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控告其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骗加盟,构成商业欺诈。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调查和行政处罚。
3. **提起司法诉讼**:这是最终且最有效的途径。您可以向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案由可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或“买卖合同纠纷”。您的诉讼请求应为: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合同;判令被告返还加盟费、货款共计36800元;并可能主张其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鉴于涉案金额明确、对方违约事实突出,您胜诉的可能性较大。
需要特别提醒您注意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对方明确拒绝履约时)起算,请勿拖延。整个过程中,保持所有沟通的书面化与证据化至关重要。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