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人拖欠工资差价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涉及金额:875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6.2.10 我介绍人说好的大年初八给我补 结果到时间了 又让我等到有初,我等到月初又说3月15号结清差价 结果到时间了 他说没工时补不了差价,然后我只能等到月底 月底然后我又拿不到差价 我只能投诉了
诉求:我是跟介绍人去打工 到广东跟广东中介对接送我去厂里面 而我介绍人没有把差价补给我,而是让我一直等等等,然后跟我对接的中介说差价三月20号已经发下来了 我介绍人说他上面的人拿钱跑路了 所以我介绍人让我一再等一个多月 我不想在等了 我想快速拿到我的差价钱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学生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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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介绍人支付约定的差价。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介绍人作为用工主体,其“上面的人跑路”不能免除其向您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拖延支付工资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您的核心诉求是快速拿到差价。首先,您需要立即着手固定证据。虽然您没有银行流水,但您与介绍人之间关于“补差价”的承诺,特别是通过微信、短信等记录的“大年初八补”、“3月15号结清”等具体时间和金额的沟通记录,是证明欠薪事实和具体金额的关键证据。务必保存好这些电子证据的原始载体。
针对此情况,最直接有效的途径是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鉴于您的实际工作地点在深圳市宝安区,您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您所掌握的所有证据材料(聊天记录、录音录像、合同等)的复印件,前往**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现场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支付您的工资差价。这是处理此类欠薪问题**速度相对较快**的行政途径。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后,介绍人仍拒不支付,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主张其除了支付拖欠的差价外,还需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考虑到您是通过介绍人入职,且与“华弘人力有限公司”可能存在关联,在投诉时可将该公司的信息一并提供,有助于查清用工主体。请不要再等待,立即启动投诉程序是您当前维护自身**劳动报酬**权益的最优选择。
6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