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网络造谣被污蔑小三怎么办?

邱女士 其他类型 0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

涉及金额:5000

大致情况:您好,我咨询的是名誉权、隐私权侵权纠纷:我被一名未成年人网络造谣污蔑是小三,还模仿我的微信头像和昵称进行骚扰,未经我同意私自保存并传播我和朋友正常玩耍的私人视频,我打算起诉对方和她的父母,想了解完整的维权流程、证据准备、法律援助申请,以及起诉对我未来有没有影响等相关问题。有证据

诉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名誉侵害、隐私侵害,删除全部在微信等平台发布的污蔑言论、视频及相关内容;

2. 判令三被告在其微信朋友圈、相关聊天群内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 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元;

4.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学生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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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起诉侵权人及其监护人。维权流程包括证据固定、诉状撰写与立案。证据准备至关重要,需全面收集网络截图、录屏等电子数据。针对您咨询的名誉权纠纷,完整的诉讼策略能有效维护您的权益,避免对您未来产生不利影响。建议立即着手证据保全,并咨询当地法院关于立案的具体要求,以启动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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