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妇女无宅基地怎么办?

杨女士 其他类型 0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涉及金额:0

大致情况:我杨文娜,女,41岁,离婚妇女,2021年5月离婚,户口在爸爸那里,也就是徐州黄集镇金楼大队阎王庙村,从未迁出,我有2个弟弟,大弟弟已结婚生3个孩子,小弟弟占住爸妈的房子,爸妈和奶奶住在一起,都没有我住的地方,我离婚,无房无宅基地,长期漂泊在外务工,无家可归,没有固定住所

诉求:请求帮助,给我一个回家居住的地方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加油员

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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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居住权益。针对您无房无宅基地的困境,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主张权利,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关键在于证明您的成员资格未因婚姻状况改变而丧失,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建议您立即着手准备书面申请,明确要求落实宅基地权益或提供居住保障,这是解决问题的首要法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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