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未通过验收的绿地房产及物业费纠纷?

郭先生 其他类型 4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

涉及金额:38349

大致情况:我在2020年购买的绿地房产,但验收房屋时一直存在漏水等问题物业一直未有解决,因此拒缴物业费,现物业公司委托律师发了律师函,除物业费外需要补交滞纳金。

诉求:1、需物业解决房屋至今未验收通过的所有问题
2、验收通过后可补交物业管理费,但拒绝支付滞纳金。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销售

所在地: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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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涉及绿地房产的验收问题和物业费纠纷,您的立场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对于新房交付的质量有权提出要求,并有权在问题解决后再履行缴费义务。首先,您应正式书面记录所有房屋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并要求物业方或开发商给出明确的整改计划和时间表。

    对于物业费和滞纳金的问题,您可以主张,由于房屋质量问题未得到解决,您的居住权受到影响,因此拒缴物业费是为了保留追求质量整改的权利。在此基础上,有关滞纳金的要求则显得不具有合理性,因为原因在于物业管理方未能履行其责任,影响您正常使用房屋。您可以在与物业进行沟通时,提出在房屋质量得到合理解决后,愿意支付应缴的物业费,但对于滞纳金则应予以免除。

    建议您及时与物业沟通,并出具书面整改要求,记得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作为证据,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针对物业公司的法律函,应当在收到后及时作出回应,明确说明问题与立场,并强调问题解决后的合作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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