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公司不退押金还故意刁难怎么办?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涉及金额:650

大致情况:4月8号在58招聘被中介招聘到酒吧入职调酒学徒签合同说650的器具费入职两月报销,但是一直不给上岗机会,被派去一个没有底薪的岗位,还要求每月考试,不然不发工资

诉求:退押金发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营销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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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入职条件可能已构成违法收费,您有权要求退还650元器具费并主张工作期间的工资报酬。建议立即收集合同和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您支付的650元器具费属于违法收费。公司未提供实质工作机会,反而安排无底薪岗位并设置不合理考试,涉嫌变相克扣工资。您可向成都市锦江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返还费用并支付实际工作日的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若协商无果,需尽快申请劳动仲裁,因劳动报酬纠纷有1年时效限制。注意保留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明公司未履行“两月后报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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