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脚被物料桶磕伤停工留薪期工资1617元,工厂拒赔怎么办?

韩先生 工伤纠纷 0

案件类型: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我受了工伤,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

用工单位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涉及金额:1617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大致情况:凌晨上夜班 脚被物料桶磕到,在场组长和其他,在场组长和其他员工都有目睹

诉求:医生给我开出休息一周 我要求按停工留薪,以我每天的日薪230块乘以七天,一共1617块钱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工厂员工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因工受伤且已签劳动合同,可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工厂若拒绝支付,需立即采取行动维权。

    首先,您的伤情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您日薪230元,休息7天索赔1617元合法合理。但需注意,停工留薪期时长由医生建议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您需保留诊断证明和休假建议。

    其次,单位若拖延或拒付,您应立即向深圳市宝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或申请劳动仲裁。因涉及金额不大,仲裁程序较快捷。同时,建议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目击证人证言(组长等)、医院诊断书,证明工伤事实和停工留薪期。

    风险提示:若单位否认工伤,您需在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可能丧失权益。目前情况紧急,建议优先协商,若无效则走法律程序。注意保留所有沟通记录,防止单位推诿。

    3小时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