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挽回服务费能全额退款吗?

汪女士 退费纠纷 0

案件类型: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对方公司名称:广州穗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涉及金额:14400

大致情况:2026年4月,我与广州穗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启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情感协助服务合同》,约定对方为我提供情感挽回指导服务,我支付服务费14400元。

合同履行期间,对方未按约定提供针对我个人情况的专业指导,仅发送通用课程文件,不讲解、不答疑,多数时间讲述与我

诉求:1. 解除与广州穗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

2. 退还我支付的全部服务费14400元。

3. 由对方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冷库操作员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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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退费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服务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个性化指导,可能已构成根本违约。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建议立即收集证据,启动法律程序以避免损失扩大。

    具体分析如下:根据《民法典》第563条,当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穗媛公司仅提供通用课程且不答疑,明显未履行情感协助服务的核心义务。您需重点保存合同、付款记录及与其沟通证明服务缺失的证据。诉讼途径可向被告住所地(广州)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但考虑到您在上海,可尝试向上海法院起诉,利用管辖规则降低维权成本。由于涉及金额14400元,且公司曾更名,诉讼时需确认其准确主体信息,避免主体错误。若胜诉,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诉讼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

    关于您的诉求:1. 解除合同,法院可能支持,但需证明对方根本违约;2. 全额退款,需证明其未提供实质服务,部分工作可能折抵费用;3. 诉讼费由对方承担,法律上可行,但需在诉请中明确。鉴于对方公司在外地,建议先发律师函催告,若无效再诉讼。紧急提醒:合同履行期可能已过,您需尽快行动,避免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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