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餐品吃出蚊子怎么办?商家拒赔1000元惩罚性赔偿如何维权?

黄先生 其他类型 0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涉及金额:10

大致情况:本人在东莞市黄江麻辣小面馆的外卖餐品中吃出蚊子异物,已获餐费退款及平台食安理赔。商家拒绝按《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支付1000元惩罚性赔偿,先是以“订单已作废、无实际营收”为由拒开发票,后续虽补开了发票,却在消协平台和解方案中反指我涉嫌敲诈勒索。市场监管部门调解终止且不予立案。

诉求:请求督促商家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000元惩罚性赔偿义务,纠正其不实指控并重新核查食品安全问题。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无业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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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餐品中发现异物已构成食品安全问题,商家拒赔1000元惩罚性赔偿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市场监管部门调解终止不影响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商家反指敲诈勒索缺乏事实依据。您现在需保留餐品异物照片、退款记录、发票及调解终止回执,作为关键证据。商家以“订单作废”拒赔不合法,因外卖交易已完成,退款仅涉及餐费,不影响您主张法定赔偿。建议您向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或法院起诉,要求商家履行赔偿义务,并就其不实指控提起名誉权申诉。若商家继续拖延,诉讼时效为三年,可争取赔偿及诉讼费由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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