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赔偿?

吕先生 交通事故 75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车损理赔

事故发生地: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市

涉及金额:2800

大致情况:2024年09月29日01时00分许,驾驶人吕国弘驾驶粤JG39P8号普通二轮摩托由沙溪往古镇方向行驶,途经中山市沙古公路沙溪段彩能加油站对开路段时,于超车过程中碰撞同向右侧由驾驶人黄勇驾驶中山E71855号电动自行车而肇事,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吕国弘、黄勇受伤。

诉求:对方不赔偿损失 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自由

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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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权益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的保险条款,如果对方驾驶员有责,则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您首先应当收集现场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损坏车辆的照片、医疗费用单据等。这些证据将对确定事故责任和赔偿范围非常重要。

    其次,由于对方目前拒绝赔偿,您应当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并由保险公司介入。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您向法院提交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在此过程中,保留好所有与对方沟通的记录和证据,以利于法庭审理。

    最后,如果您担心对方逃避责任,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例如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或查封其财产,以确保赔偿能力。在整个程序中,注意按时完成每一个法律程序,避免因时效等问题影响您的权益。

    您的案情需谨慎处理,逐步推进,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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