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男方不履行探视权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已离婚,还有纠纷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
子女 / CHILDREN
已育
共同债务 / JOINT DEBT
无
涉及金额 / VALUE
100000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初中
职业 / OCCUPATION
待业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2020 年 3 月 8 号办理离婚手续。手上有离婚协议原件 ,离婚协议民政局也有备份。男方完全不履行协议内容,完全不允许探视小孩。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要求男方履行协议内容并且自己可以随时探视小孩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离婚协议受法律保护,男方拒绝履行涉及探视权条款,您有权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针对您咨询的离婚纠纷问题,男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探视权条款,已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您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男方有协助义务。若不配合,您可以向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并明确探视时间。探视权是法定权利,男方无权单方剥夺。建议您收集离婚协议原件、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对方仍不配合,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确保您能定期探视孩子。及时行动可避免长期影响亲子关系。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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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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