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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斜阳下°微笑地区: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 · 记录时间:2026-07-12
工伤纠纷

超过60岁下班途中工伤怎么认定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我受了工伤,只是想咨询
用工单位所在地 / JURISDICTION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
涉及金额 / VALUE
2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未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没有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小学
职业 / OCCUPATION
包装工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我母亲60岁在一家玻璃器皿工厂工作了三年多,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职,我母亲锁骨粉碎性骨折,肋骨骨折七根,现在保险公司需要误工证明和收入证明,我们多次找工厂开证明老板都不给开,同时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以不是正式工为借口拒接开证明说这种情况属于骗保,我母亲现在因为没有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我现在需要工厂给开劳动证明和收入证明,用于后面的保险公司使用和工伤申请使用

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
机构答复

【直接答复】超过60岁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通常不适用工伤认定,但可通过人身损害赔偿主张误工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认定工伤,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60岁)的劳动者一般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不适用该条例。

【处理步骤】
第一步:收集工资转账、考勤记录、微信聊天等证据。
第二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工厂不承认劳动关系。
第三步:凭交通事故认定书,向法院起诉要求工厂出具证明。
第四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程序向保险公司索赔误工费。

【注意事项】
- 误工费需提供收入证明,可用银行流水替代。
- 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权利受损时起算。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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