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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艾多美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 · 记录时间:2026-07-14
其他类型

恋爱期间送的东西分手后能要回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所在地 / LOCATION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
涉及金额 / VALUE
35000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中专
职业 / OCCUPATION
自由职业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需要向对方追回在一起时给买的东西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拿回我的东西

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
机构答复

【直接答复】恋爱期间赠送的大额财物,若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分手后可以主张返还。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985条,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方有权请求返还。大额赠与若超出日常消费,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处理步骤】
第一步:整理所有购买凭证、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
第二步:明确每笔赠与的性质,区分日常消费和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
第三步:向对方发送书面催告,要求限期返还财物。
第四步:若对方拒绝,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诉讼。

【注意事项】
- 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 小额日常消费通常无法追回。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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