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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幸福一家地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 记录时间:2024-11-04
劳动仲裁

如何追回未缴纳的社保钱?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离职纠纷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本科
职业 / OCCUPATION
运营
所在地 / LOCATION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我是今年6月底入职的,公司说给交五险,前几天老板说让骗了,要注销公司,让我们离职给我们结账,结果在11月3日离职后我发现从6月到现在公司并未给我缴纳五险。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要回社保钱。

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
机构答复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未按约定缴纳社保构成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您应首先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并赔偿损失。社保问题关系到您的未来退休、医疗等权益,处理此事有紧迫性。确保手续完备,并保存好相关证据,特别是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与劳动合同,这将有助于证明公司的违约事实。请务必在离职后的60天内提交仲裁申请,以免错过法定时效。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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