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美容仪无标识能退一赔三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
涉及金额 / VALUE
927 元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学生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本人于8月6日在拼多多店铺皓轩美容仪器厂购买了荣耀810强脉冲光治疗仪、二类医疗器械回来后发现商品无任何编号,无任何标识。无任何品牌以及纸质书名。甚至没有说明书,发现他在商品营业倾向盗用他人的二类医疗器械编号,有证据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1赔3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网购美容仪无标识且盗用注册编号,涉嫌消费欺诈,您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三倍损失。商家隐瞒产品真实信息、盗用编号,已构成欺诈。
【处理步骤】
第一步:保存商品实物、订单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
第二步:向拼多多平台投诉,要求披露商家主体信息。
第三步:拨打12315或通过平台举报,要求市场监管局核查。
第四步:若调解失败,可向法院起诉主张三倍赔偿。
【注意事项】
- 注意三年诉讼时效,及时固定证据。
- 行政投诉超15日无果,可考虑小额诉讼。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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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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