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课程虚假宣传诱导报名,能退费解除合同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退费纠纷(培训/课程/驾校,或其他退费)
所在地 / LOCATION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涉及金额 / VALUE
4890 元
学历 / EDUCATION
高中
职业 / OCCUPATION
学生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本人于2026年7月17日通过企业微信添加"婷婷姐"(所属机构:特易科技/相关教育公司),对方以"边学习边赚零花钱"为由,承诺"十来天就能接单,基础单子20-300元,用赚的钱交学费",诱导我(18岁,刚高考结束,无电脑,零基础)报名其平面设计+插画+视频剪辑课程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解除合同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可以。培训机构以虚假承诺诱导签约,涉嫌消费欺诈,您有权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退费。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同时,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效果作保证性承诺,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一年,自知道受欺诈之日起算。
【处理步骤】
第一步: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宣传截图等证据。
第二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12315平台投诉举报。
第三步:若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合同。
【注意事项】
- 注意一年撤销权时效,尽快行动。
- 对方设置的“超期不退”条款可能无效,勿因此放弃。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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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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