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被要求买烟,工资能要回来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别人欠我钱不还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涉及金额 / VALUE
500 元
学历 / EDUCATION
高中
职业 / OCCUPATION
营销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岗位营销,双方约定底薪2000元。申请人实际出勤上班共计3天。入职的时候,被申请人员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地点购买一条芙蓉王香烟,才安排上岗工作,申请人为此支出225元。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退还我该有点钱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入职被要求买烟才能上岗,这笔钱属于变相收费,公司应当返还;3天工资也须依法支付。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禁止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第三十条规定工资必须足额支付。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需及时主张权利。
【处理步骤】
第一步: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买烟收据及聊天记录。
第二步:向公司发书面催告函,限3日内支付工资和买烟款。
第三步:若拒付,拨打12333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注意事项】
- 务必证明买烟是强制要求,否则可能被认定个人消费。
- 劳动仲裁免费,建议优先选择,勿拖延超时效。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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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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