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已履行完毕,行政机关能否单方追缴?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所在地 / LOCATION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
涉及金额 / VALUE
127733 元
学历 / EDUCATION
初中
职业 / OCCUPATION
无业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拆迁7年后,一并收到自然资源局的通知和决定,让我退还拆迁款12.7733万元,只说审计审出来的,说数据错误,没明确说出哪里错误,也没有写上这12.7733怎么算出来的。文书上盖了自然资源局的章,六十天内不退还就强制执行。我2019年拆迁,双方都自愿签订合同,合法有效,已履行完毕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撤销自然资源局给我的决定书,我不同意退款。我没有隐瞒,虚报,作假,骗取补偿款的行为,我希望能找到说理的地方,他们知法犯法,他们单方变更已生效七年的合同,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他们不作为,他们欺负老百姓,。希望能找到说理的地方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单方撤销已履行完毕的拆迁补偿协议,您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及行政协议司法解释,行政协议签订并履行完毕后,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自然资源局未说明具体错误及计算依据,决定缺乏事实根据。
【处理步骤】
第一步:收到决定书6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步:同时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步:复印保存拆迁合同、收款凭证等原始材料。
第四步:申请自然资源局书面说明数据错误的具体指向。
【注意事项】
- 严格把握60日期限,逾期可能丧失复议权。
- 若被申请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异议。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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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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