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网购过程中的额外费用纠纷?
退费纠纷 21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涉及金额:700
大致情况:24年11月10日晚在广西狗厂微信视频看狗后,商家承诺700包邮,没有其他费用,商家自己联系托运后,狗于24年12月11日发出,24年12日上午,托运中途联系我,说需收取380的狗瘟检测费,我联系商家后商家不予解决,要求我缴费运狗,如果退狗,不予退回定金200,收取来回托运费用。
诉求:要求商家全款退回,或者按700包邮,无其他费用将狗送至贵阳。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医生
所在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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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涉及的是一起涉及网络购物的经济纠纷。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商家在网络销售过程中应当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明确告知消费者价格、费用等相关信息。因此,商家在售卖过程中已作出“包邮”承诺且未明确告知额外费用,其后要求您支付额外的狗瘟检测费用不符合初次约定。
您可以首先向商家再次提出协商解决问题的意愿,明确指出其未履行初次承诺的“包邮”条款,并未事先告知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维权:
1. 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提供交易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
2. 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纠纷,即通过提交诉状至地方法院,请求判决商家按原约定履行合同或退还全部款项。同时,由于涉及金额不大,您还可以考虑使用网络调解平台,这种方式更加快捷并且成本较低。综合来看,您的诉求完全有法律依据,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建议您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1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