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市包河区农民工如何要求工伤赔偿?

魏先生 工伤纠纷 4

案件类型: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我受了工伤,只是想咨询

用工单位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涉及金额:1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大致情况:2024.10.2
工地干活从高处坠落,导致胸椎12骨折,在家静养1个月后复查,医生建议再三个月。

诉求:想咨询这种情况怎么要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农民工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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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工伤纠纷问题,您作为农民工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下受伤,首先需要确立工伤的事实性。您应立即通知用工单位,并向当地劳动部门报道您的工伤情况,通过劳动检查部门确认是否为工伤。若确认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法》规定,即使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确实存在的情况下,工人依然享有接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您可以要求用工单位负担医疗费用和赔偿。如果用工单位拒绝承认工伤或赔偿,您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建议您收集医院的诊断书、工作时的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据,以支持您的工伤认定申请。在处理过程中,确保所有法律程序和要求都得到履行,同时注意保留所有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和文件,这对于提高赔偿获批的可能性至关重要。

    总之,虽然未签合同为处理工伤赔偿带来一定复杂性,但依法仍然保障了您作为工人的权益。务必及时采取行动,不要错过任何法定维权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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