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被误认为旷工的病假期解聘问题?

王先生 劳动纠纷 5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涉及金额:0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在10月21日至今一直都在受伤阶段请病假,不是工伤,医院诊断证明有10.21至11.9日和11.25日至12月10日,中间空了两周,没有去医院复查,因为那两周是在诊所看的。然后单位说无故旷工,8天算自动离职。但是我每周都有和单位的微信请假记录。这种情况成立吗

诉求:如果它按自动离职算的话,我认为是不合法的,得按照他辞退我算,并且是在生病期间无故辞退,得赔偿我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行政人员

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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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设立的自动离职可能存在法律争议,特别是在您有病假请假的情况下。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在员工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您提供的微信请假记录若能证明您已告知雇主您的健康状况和病假事宜,这应当足以作为您请假的证据。由于您的情况涉及非工伤病假,合同期间内的请假和医疗证明是关键因素。

    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应得的工资、赔偿金等。在此情况下建议立即准备相关病假证明、微信通信记录等,以及任何可能支持您诉求的证据。此外,如果雇主坚持自动离职的处理方式,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建议尽早采取行动,避免权益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在此情况下,和用人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同时进行法律行动可能是有利选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请务必在仲裁申请的法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手续,以免错过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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