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公积金缴纳不按约定底薪处理,应如何处理?
劳动仲裁 5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涉及金额:2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和公司沟通的底薪是7055,但是现在缴纳公积金的基数4840,公司把其他工资放在其他项上,并未与员工协商,单方面操作
诉求:为什么不按照沟通底薪基数缴纳公积金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模切操作工
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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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您的公积金缴纳基数不符合沟通底薪的情况可能违反了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资支付和公积金缴纳的相关规范。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企业需按照员工实际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而非随意设定缴纳基数。如果您和公司的沟通确定的底薪为7055元,而公司未经协商改变缴纳公积金的基数,这种做法有擅自变更契约内容之嫌,属于违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首先要求公司提供变更公积金缴纳基数的具体依据,并索要相关变更协议的副本。如果公司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或依据,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再次沟通,明确指出问题所在并要求纠正;第二,如果内部沟通未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第三,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您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追回应缴而未缴的公积金部分。
请记得在进行这些步骤前准备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工资卡的银行流水,与公司的沟通记录,劳动合同及任何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有效的证据将是您维权成功的关键。
10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