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回收因自离处理被扣的工资?
劳动纠纷 4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
涉及金额:5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请问我三天没上班公司给我按自离处理了,然后我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人事让我手写一份自愿申请扣除30%工资的条子补偿公司,我不肯写,他就说办理不了离职,我上班的情况是两班倒十二个小时,包月计时只有五千元一个月,我该怎样拿回我这一个月的工资呢
诉求:拿回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普工
所在地: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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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公司以未履行工作责任为由对您进行自离处理,并要求签署减薪协议属于违法行为。依照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用人单位可以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然而,这必须有确切的证据且需进行正规的解除程序。您在这三天是否未上班应由公司提供证据支持。此外,公司要求扣除工资的行为,如果没有法律依据或双方协商一致的记录,是不得执行的。
首先,您应要求公司提供这三天不上班的证据,如考勤记录等。其次,如果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不得擅自以自离处理您,必须支付您应得的工资。对于公司要求您签署减薪的要求,您有权拒绝,因为这种做法没有合法基础。
如果公司依旧拒绝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支持。通过法定途径要求追回工资既是您的权利,也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正确做法。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未付的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
在处理这类劳动争议时,保持沟通记录、合同文本、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非常重要,这将作为您主张权利的关键依据。务必采取适当措施保护这些证据,为可能的法律程序预备充足材料。
10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