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金华城市购物中的商家虚假宣传及人身侮辱事件?
其他类型 3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人身受到损害/咨询是否涉嫌犯罪
所在地: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
涉及金额:8
大致情况:2025 年 12 月 3 号下午五点,本人于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大兴南街 78 号天天百货购买了一个漏勺,商家第一次给我的商品存在明显生锈情况,本人与商家说明他们并没有为我进行更换并和我说这是不锈钢不可能生锈(存在欺诈行为),我便自己走到货品堆旁进行自行更换,在购买后我又去周
诉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因此,商家辱骂顾客的行为是违法的,消费者有权进行投诉并寻求相应的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学生
所在地: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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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若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涉及虚假宣传并辱骂顾客,您完全有权提起诉讼。商家的行为已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您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购买记录、商品瑕疵照片、及任何交流记录。这将有助于支持您的索赔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商家不仅要退还商品价格,也应当为其不当行为提供额外赔偿。建议您以书面形式进行投诉,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监管机构报告此事。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进一步维护您的权益,比如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您的行动不仅是为了自身权益的维护,也有助于促进市场环境的公正与法治的实施。
10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