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欠款不还,应如何追回南京的债务?

张先生 经济纠纷 4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别人欠我钱不还

案发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

涉及金额:6000

大致情况:22年 欠款一万 还了4000
今年7月让对方打了欠条10月还款
目前逾期未还

诉求:对方还钱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发电公司职工

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针对您咨询的欠款不还问题,您在南京的这起欠款纠纷可以依法进行民事诉讼。在起诉前,先向对方发送正式的催款通知,强调法律后果,有可能促使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对方继续拖延,您可以提交民事诉状至当地法院,要求对方归还剩余欠款及可能的违约金。建议搜集和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通话记录和欠条,这将为您在法庭上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同时,注意审查与对方签订的欠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特别是金额、还款日期等关键条款是否明确。尽早采取行动是保障您权益的关键。

    9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