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长让我多休一天是否合法?

徐先生 劳动纠纷 6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

涉及金额: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一个月有免费的三天假期,店长因店里人手多,安排休息了两天,然后有因为发高烧请病假,申请的两天,店长却让你休息三天,合法吗

诉求:一个月有免费的三天假期,店长因店里人手多,安排休息了两天,然后有因为发高烧请病假,申请的两天,店长却让你休息三天,合法吗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服务员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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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休假安排若违背初始约定,确实存在法律上的争议。在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休假和工资支付等方面的保护会比较复杂。首先,按照《劳动法》,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已成立,并应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保护。

    关于病假权利,根据相关法规,劳动者因病请假应当提交相关医疗证明,并且雇主应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此外,若你已经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的病假,那么雇主无权擅自增减假期天数,这样的做法可能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在你未同意的情况下。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需要进一步与雇主协商纠正假期安排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详细记录所有相关通讯、假期申请以及医疗证明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凭证。同时,你可以要求补偿或纠正不合理的假期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操作中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通过劳动仲裁进一步追求权益。还有,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也可能是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

    维护劳动权益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保护个人利益的必要步骤。请务必关注此事的发展,并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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