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讨未签合同和拖欠工资的赔偿?

郑先生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

涉及金额:4299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案件发生时间是:2025年2月10日
案件经过:首先资溪百企惠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没跟我签合同,其次还有8-10月三个月社保未缴纳,还压了我半个月工资(1500元),还经常拖欠员工工资,有图片为证。

诉求:我的诉求是8-10月份三个月的社保补偿给我,其次就是未签合同的诉求,在就是把我所有工资结清给我(包括压我的1500元),最后就是别在拖欠员工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行政

所在地: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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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首先您需要知道,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您与资溪百企惠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已成立,因此您有权利要求订立书面合同,并对未订立书面合同的行为索赔。
    您还可以针对公司拖欠工资和未缴纳社保的问题采取法律行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工资及支付加班工资,如果逾期未支付,应按日支付劳动者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针对未缴社保的问题,您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请求追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相应的滞纳金。

    请立即聚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实施过程中的交流记录、工资支付记录、单位和员工间的其他交流记录等,并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投诉。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补缴社保,并要求相应的赔偿。建议您行动迅速,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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