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名字相同的情况下怎样追回因误扣存款的损失?
其他类型 4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
涉及金额:38151
大致情况:本人定期存款38151元莫名被法院扣走,经查是因为姓名和一民事纠纷案件的被告人姓名相同,原告告被告欠钱不还,法院在本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扣款!雇车到原告城市,经执行局协调,原告退回所扣款,但是本人及家属为此花费的时间金钱以及受到的精神折磨,原告却没有补偿,想咨询告原告及法院
诉求:定期存款到期去取,突然被告知钱没有了,本人及家人都大惊失色,爱人更是血压猛增,难以接受如此打击,病倒几天!更因雇车去原告所在地花费等近1000元,
想咨询告原告和法院侵权,并补偿时间金钱以及本人和家属精神损失!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农民
所在地: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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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由于姓名相同造成的误扣款问题确实令人困扰。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法院之所以执行扣款,应是依据对方提供的债务人信息错误所致。在此类情况下,虽然原告已将款项返还,但由于过程中您和家人显著受到了财产与情绪的双重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您有权要求误扣款造成的其他额外损失(包括交通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的赔偿。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般建议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原告及/或执行法院赔偿因错误执行造成的损失。在诉讼中,重点应证明:
1. 您因名字相同而被误扣款,具体展示银行及法院的执行文件。
2. 因此导致的具体损害,包括心理、健康以及经济损失的证明。同时,考虑到您和家人因此行动造成的健康损害,建议收集医疗单据和诊断书以证明健康受损的程度。
此外,对于法院误操作部分,可能需要针对执行法院的错…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