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当劳务合同未满期而工资低于最低标准时该怎么办?

林先生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涉及金额:1656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5年2月18日晚上10点10分
12日与劳务赵磊签订劳务合同,小时工20一小时。干满7天后提出离职申请结算工资,以合同不满工期四个月为由按每天80结算,扣除车费住费后没有拒绝给工资。不符合江苏南京市的24一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和合同规定工资,属违法行为。

诉求:连续工作7天,一天10小时共70小时,按小时工每天四个小时外算加班1.5倍及休息日加班2倍工资,按本地最低工价24一小时申请劳动报酬1656元,及1至5倍违法工资补偿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装配工

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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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遇到劳务合同解除和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确实给您带来了法律上的困扰。您已正确认识到工资结算不合法的问题,并提出了合理的追缴劳动报酬及违法工资补偿的诉求。在中国劳动法律框架内,有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针对最低工资标准和加班费用的计算。

    首先,劳动者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求支付工资。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4元,您的雇主支付低于此标准是明显违法的。其次,加班费应按法律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加班费率不得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则不得低于200%。

    建议您首先向雇主提出书面请求,要求按合同和法律规定结算工资;如果公司拒不改正,您应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足额的工资和相应的违法补偿。江苏省南京市的劳动保障部门也会为此类案件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支持。

    考虑到您的具体情况和诉求,准备相关的合同文本、工作记录和任何有助于证明您工作时间及工资支付情况的材料,将对您的案件处理非常有帮助。此外,不时留意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动,也是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的有效方式。如果需要详细的办理流程和专业指导,建议尽快行动,以免错过最佳维权时间。劳动权益问题应迅速应对,避免延误可能导致的更大损失。

    7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