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如何追回未支付的工资和加班费?

徐先生 劳动仲裁 5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安徽省合肥市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涉及金额:7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自2024年11月18日在安徽省沁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介绍下前往合肥市美的工厂做日结工 工期为一个月压三天工资
三天后每天一发 当本人辞职后该公司并没有按约定退回三天压款只退回了一天压款 并在次工作期间有部分加班费一直没有补发与本人同行的一位女生 也还有一天工资未发

诉求:望有关部门可以 帮其追回压款以及同行人的一天工资和相应的加班费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普工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您应保留所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证据,包括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劳动合同等。其次,向您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提交违约申诉。

    按照《劳动合同法》,雇主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行为构成违法。依法,雇主必须支付您应得的工资及加班费,且工资支付必须及时整付,不得无故扣压或抵扣。您的诉求明确指出“压款”问题,这部分款项您是有权追回的。

    建议您先与雇主进行沟通,要求支付您未结算的工资和加班费。如果直接沟通无效,您应尽快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并可考虑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将依法进行审理,判决雇主补发未支付的工资和加班费,并可能要求雇主支付违约金。

    同时,关于与您同行的女性同事,您也可以代表她进行权益的追求,保护合法权益是每一名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果您在追讨权益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及时向劳动监察机关或仲裁委员会咨询,确保依法行事且高效完成权益追讨。

    7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