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未按约承诺发工资怎么办?

张先生 劳动纠纷 4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涉及金额:224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老板说来的那个人280到320每月生活费3000到5000,人来了老板又说工资240生活费1000,我们火车站10几个小时来的现在工作三天他不给我们算工资

诉求:要回3天的工资和路费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焊工

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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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对于未签署劳动合同且工资和生活费已减少的情况,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追回应得的工资和路费。首先,虽然未签合同,但工作三天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工资。您可以收集任何在工作期间与雇主或同事的交流记录、工作场景的照片、视频等证据,以证明您的劳动事实和工资承诺。

    您应当尽快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提出仲裁申诉。在此过程中,详细记录所有相关交流及发生的事件对您的案件会有所帮助。如果老板拒绝支付或仲裁未果,您还可以起诉至法院,寻求司法裁定。

    此案例中,迅速行动极为关键,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进一步损害。劳动权益保护在我国法律中具有重要地位,切勿因为合同未签,而放弃追求自身权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不论合同是否签署,都应得到应有的尊重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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