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讨已报税但未发放的年终奖和工资?
劳动仲裁 5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
涉及金额:16488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19年4月离职,近期在个人所得税发现19年1月分有年终奖8500元以及3月份工资7988.4元未发放,但已报税,依法拿回本人应得劳动报酬
诉求:请求对方已发支付本人1月份年终奖8500元以及3元份工资7988.4元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工人
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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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未发放的年终奖及工资即使报税,也不代表放弃追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有权要求雇主依法支付应得的工资和奖金。首先,建议您向雇主提出书面催款,详述未支付的年终奖和工资,并同时附上相应证据,如工资流水等。如果雇主拒不支付,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索要未付款项。
应当注意,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申请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事件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由于您是在最近查阅个人所得税时发现此问题,因此,应尽快行动。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要求补发未发的工资和奖金,以及因拖延支付可能产生的利息。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整个过程中保持与雇主的沟通记录,如电子邮件、微信等写信方式,以备不时之需。倘若仲裁不理想,您还可以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感谢您的诉求和信任,我们将继续关注您案件的进展,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