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民工“假开除”能否索赔?

李先生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涉及金额:675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从2024年11月1号正式入职该公司,无试用期,双休,工资底薪4500,交通补助500,全勤200,于2025年1月15日被老板告知15号之后就不用去公司了,属于违法开除,在职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除了一个月代通知金和应有补偿没发,其余工资已发

诉求:要求该公司补齐社保和发放补偿金和代通知金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会计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面对未签订劳动合同和违法解雇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补发应有的代通知金、补偿金以及补齐社保。具体来讲,首先,有关于未签署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雇主应与劳动者建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您与雇主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可以要求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自应签劳动合同之日起算)。

    其次,关于违法解雇,由于公司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您有权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代通知金。此外,因为没有合法理由解雇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您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最后,关于社保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未缴纳可追缴,并可能需支付滞纳金。

    建议您收集与工作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工资流水账、录音、通讯记录等,以及证明公司违法解雇的相关证据,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可以向社保局反映社保未缴纳的问题,要求补缴社保。针对这样的情况,您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7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