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索未支付的工资和补缴社保公积金?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纠纷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涉及金额:10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我于2024年6月1日到2025年2月7日在新京北担任生产厂长,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月工资15000 由于公司要掉我去做销售岗位辞职,主动辞职没办离职手续,1月15日由于没订单放假,现在还差1月1日到15日工资,和2月6日一天工资未发
诉求:要求支付余下工资,补交社保公积金,和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生产厂长
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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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未与新京北新型建材(苏州)有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及未缴纳社保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以下权利:
1. **未发放工资的追缴**:由于您有银行工资流水记录作为证据,可以证明雇主在您工作的期间未支付部分工资。因此,您有权要求补发1月1日至1月15日以及2月6日这段时间的工资。
2. **社保及公积金的补缴**:由于未为您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您可以要求雇主补缴这部分款项。根据法律规定,雇主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因未签署劳动合同导致的赔偿**:考虑到您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差额赔偿。此部分涵盖您工作期间应发而未双倍支付的工资。
建议您尽快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银行工资流水、身份证明、与雇主的通信记录等,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报告情况或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这不仅能加快解决问题的进程,还可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请注意,仲裁申请应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务必注意申请的时效性。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劳动纠纷,能有效维护您的权益。
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