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讨试用期内的未支付工资?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涉及金额:5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5年3月4日 在这里做了三天半 从1号上班上到四号 感觉自己不合适这份工作 提了离职对方不做答复 以不满工期为由不给于发放三天薪资
诉求:上来三天半的班 公司不给于结算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物流分拣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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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即使是短期的工作,您也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无论工作时长…
根据您的描述,尽管您只工作了三天半并提出离职,依据中国法律,您仍有权获得这段时间的工资支付。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使您未满足公司设定的工期,但已实际工作,公司依然应当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考虑到您的情况,我们建议您首先书面(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通知您的雇主,明确指出您的工作结束日期以及请求发放相应工资的需求。如果雇主依然拒绝支付工资,您可以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在提交仲裁之前,尽量收集和保存与雇主的沟通记录、工作记录、身份信息及劳动合同等证据,这将帮助证明您的工作事实和维权要求。
如果雇主执意不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劳动仲裁通常是处理此类问题的第一步法律程序,并且对劳动者来说是免费的。您需要在离职后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此外,收集好相关证据对于胜诉至关重要。
劳动仲裁委会根据您提交的证据和情况,判断雇主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并据此作出判决。如果判决结果对您不利,您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记住保持沟通的文明和专业,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法律权利。
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