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资结算不公,如何追回应得工资?

郑先生 劳动纠纷 5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

涉及金额:595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入职大于7天了,但是老板按7天的饭补结算工资(一天50)实际应该按照2200每个月工资结算,一天约为85元

诉求:偿还应得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职员

所在地: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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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由于未签署劳动合同,在劳动补偿上可能会有不利因素。但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仍有义务支付您应得的工资。首先,可以向雇主表明您的法律立场和计算工资的方式(每日85元),要求支付实际应得的工资。

    如果对方拒绝合理调整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此过程中,收集任何可能的证据,诸如入职时间的证明、同事证言等,将有助于您的案件。此外,尽管您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工作关系存在,因此您有权要求补签合同并要求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最后,如果通过劳动监察部门仍无法解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综合来看,无论雇主是否配合,您都有追索欠薪的法律权利,别忘了在追索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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