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如何维护权利?
劳动仲裁 2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涉及金额:2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大概是这样的,我在我公司向我领导提出了,按正常一个月的离职流程,也就是2025年1月12日提出到2025年2月12号离职然而,我的领导罗红梅和李启俊给我走流程让我被迫自动离职
诉求:我就一个要求补发我在职天数的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中餐领班
所在地: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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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依据您描述,您已按照合同约定提出离职,若公司未按照规定支付您在职期间的工资,您有权要求补发。工资支付是劳动合同中重要的一部分,劳动者对于按协议工作期间的报酬有绝对的索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延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请求支付未付工资及逾期支付的赔偿。
在您的情况下,首先确认您的离职申请以及公司的答复是否有书面形式,这将有利于证明您的离职是合规的。其次,您应收集和保存好您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及任何可能证明工作关系及工资未足额支付的相关证据。
如果企业拒不支付或拖延支付应得的工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欠薪及违约金。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有必要提前准备充分的材料以便在仲裁或法律程序中使用。
总之,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法律行动非常重要。
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