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工资和未支付费用,如何维权?

邢先生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涉及金额:12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因不满克扣工资加班也没有加班费所以提出离职,但离职后仍有一个月工资没发,另外还有在职时为公司垫付开店买东西的费用仍旧没给,多次沟通说给但一直拖欠

诉求:公司不可以各种理由扣除绩效工资,支付应有工资与元旦加班费,还有归还为开店铺时为公司采购商品的费用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店长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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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工资及垫付费用拖欠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公司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上个月工资,以及未支付加班费,已构成违法行为。

    其次,关于您为公司采购商品垫付的费用,根据同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且不得无故扣压或者拖欠。您可以要求公司及时返还这笔费用。

    您应当收集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银行流水、工资条、加班记录等证明文件。您可以首先通过发函的方式正式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和垫付费用。若公司仍不履行支付义务,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交仲裁申请,依法追讨应得的工资及费用。

    在此过程中,建议您详细记录所有与公司的沟通记录,包括通话记录、短信和电子邮件等。这些会在劳动仲裁或法律程序中作为关键证据使用。若有必要,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因拖欠工资和费用而带来的额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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