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雇后如何追回工资?

柯先生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

涉及金额:798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于三月三号早上八点按时上班到三月七号早上九点,公司以本人不适合这个岗位为由开辞退,并且不给工资

诉求:给予四天上班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调墨员

所在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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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考虑到公司未签署任何合同且未支付您的工资,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维权。首先,您应当收集有关上班的证据,如门禁记录、目击者证言等,以证明您确实在指定时间内为公司工作。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即便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依旧被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在此基础上,公司突然解除您的工作,并以“不适合岗位”为由,实质上未给出合理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建议您第一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报告此不正当解雇及拖欠工资的情况。如果监察大队调查确认您的权利被侵害,他们将有权命令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您也可以考虑提交劳动仲裁申请,索要未付的工资及可能的赔偿。

    此情况中,另一个可行的途径是寻求行政和法律途径同时进行,确保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此问题,并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思明区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服务中心,可以提供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在此过程中,保持与公司的沟通记录是非常重要的,包括任何书面或电子形式的通知。这些将作为您索赔的重要依据。

    总的来说,即使在非正式合同的情况下,您的劳动权益仍受到法律保护。务必通过法定流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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