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讨离职后的未支付加班费?

杨先生 劳动仲裁 5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涉及金额:1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2024年八月我在该单位离职,至今还有63.5小时的加班时长未给折算成劳动报酬,期间多次向该单位财务联系,至24年11月29日发完最后一条消息后直至今日未有任何回复

诉求:讨要剩余未结清劳动报酬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围棋/国际象棋启蒙老师

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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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立即向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以追讨未结清的加班费。中国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加班报酬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在您的案例中,由于您已提供了相应加班记录且工资发放有银行流水证明,您有充分证据要求支付加班费。若雇主拒不支付,您可以利用劳动合同以及相关银行流水记录为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应得的加班费。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若逾期支付劳动报酬,应按照约定支付迟延履行的赔偿金。建议您准备加班时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尽快提交给劳动仲裁委员会。如果仲裁结果不理想,您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继续维权。建议及时行动,以便尽快解决此事,并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更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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