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下的工资是否完整?

包先生 劳动纠纷 3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涉及金额:8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因公司长期欠薪,严重影响生活,于2月已离职。但2月工资目前存在争议。
我是不定时工作制,2月3日(正月初六)已经开始上班,一直到2月14日离职。因为从事的是演出工作,正常出去演出都有演出场次补贴。
公司以我是不定时工作制且已有补贴为由,不计算我3号到6号的工资

诉求:希望得到合理的解答,2月3-6日的是否应该计入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巡演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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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对于不定时工作制下的工资计算,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您的工作合同和所描述的实际工作情况来分析,您在2月3日至6日的工作应被计入工资。工资的支付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尤其是与工资支付相关的条款。据此法律规定,即便是不定时工作制,对于实际工作的时间,公司仍有责任按约定支付工资。

    您的具体情况,如果在2月3日至6日确有工作而公司未支付相应的工资,那么公司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规定。特别是如果合同中或法律规定之内,有关演出场次补贴并不代表工资的全部,常规工资仍应独立计算和支付。

    我建议您首先查验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支付的具体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的计算、工资核算以及支付方式。此外,您可以向公司提出正式的工资支付请求,如果对方拒绝合理支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在准备仲裁或法律行动前,务必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日历、与雇主的通信记录等,以便在仲裁或法律程序中使用。

    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追讨欠薪是您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方式,遵循上述步骤,您应能获得应得的工资。

    6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