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午休时间滑倒是否构成工伤?

李先生 工伤纠纷 4

案件类型: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我受了工伤,只是想咨询

用工单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涉及金额:3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大致情况:3月5号上班午休时间段滑倒,时间段2点半。

诉求:是否构成工伤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服务员

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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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您虽然未与用工单位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有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作为证据,这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因此,您的情况构成工伤。

    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1. 及时向用工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要求单位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目击证人证言等,以备工伤认定时使用。

    工伤认定后,您将享有以下权益:
    1.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 评定伤残等级后,可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