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杨先生 工伤纠纷 3

案件类型: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我受了工伤,只是想咨询

用工单位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涉及金额: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大致情况:下班路上做同事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同事全责 我是乘坐人 可以认定工伤嘛 可以得到公司的哪些赔偿

诉求:构成工伤嘛 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普工

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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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认定为工伤。您有权获得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需根据您的伤情和当地政策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您作为电动车乘坐人,同事负全责,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工伤认定后,您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等
    2.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发放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构成伤残)
    4. 伤残津贴(如构成伤残且影响劳动能力)
    5. 护理费(如需护理)

    建议您尽快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记录等。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您本人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6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