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离职后如何追讨未支付的工资?

袁女士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涉及金额:5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我于2月28号离职,园长3月7号要求发送2.18-2.28教育局材料,并完成。后续我发送之前材料,但3.15-3.18以检查材料为由一直未发送工资。协商未果,现在群内微信不回复

诉求:想要追回2月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幼儿教师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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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2月份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已经提供了必要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和银行流水,这些都是支持您追讨工资的有力证据。

    首先,您可以向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首选途径,通常比诉讼更快捷、成本更低。您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与雇主的沟通记录等。

    其次,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进一步证明雇主未支付工资的事实,以及您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最后,建议您在追讨工资的过程中,保持与雇主的沟通记录,并尽量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沟通,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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