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讨未休年假工资及加班费?

关女士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涉及金额:481549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1年2月至2025年2月加班费及未休年假,2025年未和我沟通降薪

诉求:请求事项:1、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自2021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3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1月基本工资差额人民币1400元(8000元-6600元);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人民币97218.78元(25172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营销岗(商务经理)

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追讨加班费及未休年假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雇主未经协商单方面降薪是违法的。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追讨相应的工资差额和未休年假工资。此外,您还可以要求雇主支付因违法降薪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加班记录等,以便在仲裁过程中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6个月前 0条评论